
20XX年,辽宁A公司与江苏B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保证金返还争议,将纠纷诉至河南省郑州航XX经济综合XX区人民法院。跨区域的建设工程纠纷往往涉及诸多复杂问题,不仅耗费双方大量时间与精力,还会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接受了辽宁A公司的委托,为其解决这一棘手的法律难题。
沈玉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在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提供法律服务。他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办理各类刑事案200余件。作为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
接受委托后,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及相关付款凭证。他深知在跨区域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是核心。沈玉玮律师仔细梳理原告支付30万元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被告未返还保证金的事实。同时,他还整理了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的相关票据,为原告的各项诉讼主张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和证据基础。
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沈玉玮律师精准研判法律要点,明确被告的违约责任。他指出,被告不仅应返还保证金,还应赔偿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为后续调解谈判和法律主张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针对本案跨区域的特点,沈玉玮律师积极与审理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表达原告的调解意愿和核心诉求。同时,他与被告方进行专业、坦诚的协商,消除跨区域沟通壁垒,为调解谈判创造了良好氛围。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沈玉玮律师凭借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调解经验,专业把控谈判节奏。对于保证金返还期限、付款方式、维权费用赔偿等核心问题,他始终坚守原告的权益底线。最终,在沈玉玮律师的专业推动与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江苏B公司确认尚欠原告30万元保证金,分三期支付,同时还需支付原告的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沈玉玮律师在这起跨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通过专业的代理工作,高效化解了纠纷,为当事人追回30万元保证金并获赔全部维权费用。他的办案思路与调解策略,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在跨区域民商事纠纷中的办案能力,也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交易秩序、促进跨区域商事纠纷高效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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