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豪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与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经验丰富。他带领的刑辩团队处理了众多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案件,成功争取多起案件不予起诉、适用缓刑以及实现罪轻辩护。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他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多起案件中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他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经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这是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当事人黄XX是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注册成立,黄XX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孙XX、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他们每月获取约7000元工资。2018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协同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黄XX的诉求是希望能减轻处罚。
此案的难点在于涉案金额巨大,证据繁杂,且涉及多个被告人的不同分工。程豪律师采取的策略是,仔细审查审计报告,对其中的数据准确性和关联性提出质疑。同时,强调黄XX在公司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以及他在犯罪行为中的主观故意程度。还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黄XX具有坦白、悔罪等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辩护意见。
程豪律师在本案中的独特作用十分关键。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发现审计报告中的漏洞,为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准确把握谈判时机,强调黄XX的从轻情节,使司法机关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在法律适用方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黄XX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此类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的司法价值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时有发生,通过司法判决能够起到威慑作用,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力度。
回归程豪律师的综合优势,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涉及巨额经济利益的民商事案件,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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