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XX是一名普通的劳务提供者,在建筑行业辛苦打拼。2019年8月8日,他与浙江某甲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碧水外滩1商住楼工程的相关抹灰劳务。合同签订后,罗XX按约完成施工及后续增加项目,工程也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然而,经结算后,剩余373363.84元劳务费及相应利息却迟迟未支付。罗XX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13年执业经验。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27件,对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入研究。他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此次,罗XX委托梁小龙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浙江某甲建设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双方未正式结算、部分费用与本案无关、利息主张无依据;被告东阳市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辩称其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已超额支付工程款,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被告王某某、楼X某、东阳市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到庭应诉,放弃相关诉讼权利。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梁小龙深知责任重大。
他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研读案情,精准梳理案件脉络,明确代理思路。他确定了“聚焦某某公司的付款责任,夯实结算及施工事实,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争取全额追回劳务费及利息”的核心代理策略。同时,他深知证据是案件胜诉的关键,精心组织了全套证据材料,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量结算单、农民工维权公示牌照片、银行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转账付款凭证等。庭审中,他针对被告的抗辩逐一进行精准质证,充分论证原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力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
在庭审辩论环节,梁小龙围绕案件核心争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他明确指出原告与某某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虽因违法分包无效,但原告已按约完成劳务并交付使用,某某公司应按实际工程量及结算单支付剩余劳务费;针对某某公司提出的“未正式结算”“部分费用与本案无关”等抗辩,结合证据逐一予以反驳;主张原告垫付的税金应由某某公司承担;论证利息主张的合法性。
此外,梁小龙全程给予罗XX专业的法律指导,耐心解答他关于案件进展、证据提交、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缓解其焦虑情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主动跟进案件进度,及时与法院沟通案件审理情况,针对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环节,及时调整代理策略。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浙江某甲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罗XX劳务费373363.84元、资金占用费48949.70元(暂算至2025年9月),后续利息按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某某公司承担。梁小龙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款项,其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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