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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甲工程公司与乙科技公司因锅炉内衬材料供货施工合同产生货款及保证金争议。甲工程公司认为乙科技公司存在欠付货款、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问题,遂委托律师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乙科技公司支付欠付货款、退还投标保证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仲裁费用。
接手本案的,是2015年开始执业的律师王颖。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怀疑合同、结算单据和付款记录之间可能存在金额不匹配的问题。为了查证,王颖律师逐页翻动合同文本,仔细核对每一项条款;将结算单据与付款记录进行一一对比,制作了《款项核对表》;还致电相关财务人员,核实付款的具体情况。
经过查证,王颖律师发现结算单据中的部分项目存在计算错误,导致欠款金额存在偏差。在仲裁庭组织的开庭沟通与协商中,王颖律师凭借准确的证据梳理,就欠款总额、还款计划、发票交付、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与对方充分磋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未付货款、投标保证金及仲裁费用总额,约定被申请人分期支付;申请人按期交付增值税发票,放弃其他仲裁请求;约定任意一期逾期则全部款项加速到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王颖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承办案件近千件,她认为在这类案件中,细致的证据梳理和准确的金额核算至关重要。接下来,她计划构建一套适用于工程供货合同纠纷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处理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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