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抢注外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代理商如果抢注外国商标的话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向我国商标局申请该注册商标无效。不过,假如该外国商标根本从来都没有在我国商标局有过注册的话,对于外国企业来说也能够凭借当初签订的代理合同追究代理商的违约责任,代理商是没有资格直接注册企业的商标的。
代理商抢注外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一、代理抢注外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二、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

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如果双方是这种代理的关系,那抢注商标在维权的时候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凭证就是代理合同。不过,外国的企业的商标确认没有在我国注册的情况下,商标局不会轻易的撤销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权。一般商标抢注案例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国家,处理起来本身就是比较繁琐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理商抢注外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63****1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2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代理商抢注国外商标应该怎么维权?
代理商抢注国外商标维权,如果确实构成商标侵权,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服从法院的判决积极解决问题。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如果构成商标侵权,首先要依法委托律师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处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海外商标注册在国内使用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海外商标注册在国内使用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商标注册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在哪个国家受法律保护。在国外注册商标可以在国内使用,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在国内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国外的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同样要求进行商标注册,获取商标专用权,否则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很多国外的品牌,在进入中国市场时甚至之前就把国内商标注册了,说商标是市场的准入证和一点也不过分。
其次,既然,在国外注册的商标,您到国内使用,必须在国内也注册才受保护,具体操作方法:您的商标注册证上会写上受保护的国家和地区名称,如果该注册证上有写中国的话,可以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的时间大约须要2-3个月左右。
如果不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的话也可以在中国受到保护,但是遇到办理法律事务时,没有商标局出具的证明的话,会遇到麻烦,因为马德里注册的注册证属于域外证据,须要到瑞士进行公正认证手续才可以在中国作为证据使用。而中国商标局出具的注册证明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方便很多,也更加容易被中国的执法机关接受。
二、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材料,包括申请书、委托书、确认表、商标图样、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有效证件复制件。
2、提交申请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
3、商标局收件科进行书面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交由商标局申请处,进行形式审查。
4、形式审查完毕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实质审查合格后进入公告程序。
6、公告期届满无人提出异议即可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合法吗?
抢注国外商标注册行为,如果是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并易于混淆,这是不合法的。《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明确规定:对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并易于混淆,应拒绝或取消商标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混淆性模仿者,也应适用本条。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海外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目前很多企业不仅在国内开辟自己的产品市场,也为了更好的企业发展,开始开辟国际市场,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海外,进行海外销售,因此很多企业会在海外进行自己的商标注册。海外注册商标会与本国注册商标有所不多,且不同的国家对于注册商标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需要了解注册商标地的注册方式和流程。
一、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有哪些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2个成员国。
2、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3、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
中国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开辟的国际市场,来选择自己的商标进军国际市场的方式。由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时间快捷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二、海外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注册方式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2、申请准备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
(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3)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4)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别人能代理注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别人能代理注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找代理代办注销营业执照。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一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公司注销流程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1
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1
2、销户申请书如何注销内资公司,杭州内资公司注销流程注销公司之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倾诉啊完成后才能去工商局地税国税领取表格开始注销手续2017年公司注销最新流程及材料
一、工商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辅郸滇肝鄄菲殿十东姜
五、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1
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1
2、销户申请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犯法吗?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境外商标注册方法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可以赴北京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
2、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二选择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与国内商标注册相比,申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更强、要求更高,一但某个环节出现失误,申请人的所遭受的损失将会更大。以前我国能够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只有国家商标局指定的少数几家商标代理组织,现在,所有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1、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一单一国家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优点是便捷、灵活,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
2、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二马德里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其主要优点是,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
3、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三欧盟商标注册:注册欧盟商标,这种途径的好外是费用省,对于申请人来说程序比较简单,一旦获得批准,在全部欧盟国家有效。其缺点是,只要申请的商标与欧盟任意一个国家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就可能被提出异议而不能批准。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的难度比国内商标注册更大一些,因为不同国家对于商标注册有不同的要求,其相关的商标法法律法规也不仅相同,如果您要申请国际商标,不如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更安心。
境外商标注册方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境外商标注册方法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可以赴北京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
2、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之二选择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与国内商标注册相比,申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更强、要求更高,一但某个环节出现失误,申请人的所遭受的损失将会更大。以前我国能够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只有国家商标局指定的少数几家商标代理组织,现在,所有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代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1、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一单一国家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优点是便捷、灵活,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
2、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二马德里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其主要优点是,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
3、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三欧盟商标注册:注册欧盟商标,这种途径的好外是费用省,对于申请人来说程序比较简单,一旦获得批准,在全部欧盟国家有效。其缺点是,只要申请的商标与欧盟任意一个国家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就可能被提出异议而不能批准。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的难度比国内商标注册更大一些,因为不同国家对于商标注册有不同的要求,其相关的商标法法律法规也不仅相同,如果您要申请国际商标,不如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更安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外商标国内抢注有效吗?
在国内抢注国外商标时是无效的。面对海外抢注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面而积极的途径,实践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往往是成本最高的维权手段。从市场规则的角度来看,是否有必要通过诉讼进行海外维权,是否有必要将官司打到底,都应当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加以考量。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国外客户要做我们的代理商!!!、急,现在要代理合同!。万分感谢!1,怎么写啊!!!!!!!!!!那位高人指点下
[律师回复] 医疗器械代理协议范本:医疗器械代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同意作为甲方之代理商,代理甲方产品之相关业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总则
1、甲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现授权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在地区的授权特约经销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另设特约经销商,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甲方产品的商业活动(特大型招标将由甲方统一协调安排相关招标事宜)。
3、乙方的销售范围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区域内,其他区域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4、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运作资金和健全的营销网络和分销渠道,以及扩大市场份额的能力。
5、订本协议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填写完整《经销商申请表》及要求的附件。
6、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根据需要向甲方提交并签订区域销售拓展计划。
7、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须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公司资质文件复印件移交给甲方备案,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
8、乙方应积极发展分销商,乙方确保各分销商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
9、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产品代理以下事项:
(1)代理销售产品及产品的安装和维护;
(2)代理收取货款;
(3)代理向甲方固定顾客送货;
(4)代理管理甲方顾客;
(5)代理甲方市场维护;
(6)甲方视业务发展状况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代理的其它业务。
二、考核
1、经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地区的独家经销商资格,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及市场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三、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在区域进行市场监管。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业绩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决定,例如:奖励、取消乙方经销资格等。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对所在区域销售产品的安装、操作的培训。
(4)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的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份额。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和招投标工作。
(6)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所在区域的经销商资格。
(7)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经销商的业绩调整经销制度、经销价格和经销折扣,并将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经销商制度和经销价格信息。
(8)甲方应保证所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质量与认证标准。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所辖区域内以甲方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本合同规定的经销商品的合法商业活动。(2)乙方有权在经销期限内得到甲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3)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经销与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4)乙方有义务对下级分销商进行监管。(5)乙方有义务按时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供甲方统计分析。(6)乙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乙方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的同时,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及所经销产品的品牌。
(7)乙方在售出产品时,必须填写《用户回执卡》寄回甲方。乙方有义务保存档案,档案应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销售日期、产品名称、型号、产品序列号、配置及数量等。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并负责对本销售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对甲方明确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10)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所约定的销售任务定期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特约经销商资格。(11)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超越代理授权范围和代理区域范围进行代理,甲方有权对其予以处罚,乙方因此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四、销售指标、价格政策及结算方式
1、乙方在经销期限内销售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每四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2、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建议销售价,最低售价详细见附表。
3、价格政策。(1)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乙方对价格负有保密责任。乙方在媒体上的报价不得低于甲方所要求的最低售价,市场售价不得低于甲方所要求的售价的最低价,乙方违反保密条款或价格规定,甲方将予以制裁。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予以追偿。(2)甲方按统一底价供货。(3)甲方要求对下级经销商实行统一价格标准供货。(4)遇甲方委托代理产品、价格等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该通知一经发送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新价格发布之日起,甲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新的报价发至乙方。(5)在甲方未公布新产品前,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新产品进行任何促销活动。包括市场宣传、产品展示等。
4、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将给乙方予一定期限的价格保护政策。
5、结算方式:全款预付。
五、订货、付款、运货及验货
1、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甲方的订货单(附表)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给甲方。传真订货单与正本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2、付款方式采用转帐、电汇等方式,以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3、甲方在接到乙方正式订单后10至20天交货。
4、乙方须提早十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计划发货订单,以便让甲方及时安排发货事宜。
5、货物由甲方火车站发到乙方所在的火车站(如乙方所在地无火车站,则以能由甲方到达的离乙方最近的火车站为准)的运费、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需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回单,如有商品破损或型号差错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六、市场支持和售后服务
1、甲方免费给予或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及宣传资料的支持及其他方式支持,对零配件供应甲方应及时,乙方提出配件书面申请之日起甲方应在15至30天内将配件发到乙方指定的地址。
2、甲方协助乙方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宣传支持,根据市场状况分阶段实施。
3、甲方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为乙方进行产品调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运输费等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全面负责其公司提供的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甲方所提供给乙方产品二年内免费保修,终生维修。
七、奖惩措施
1、乙方有违反价格政策,跨区域销售及违约行为,甲方随时停止供货,取消其经销资格。乙方完成了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无违规行为,续签下年度合同。
2、若乙方完成本协议里的人民币万元销售任务,甲方奖励%给乙方(以产品货款折算抵扣)。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承担责任。
2、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十、法律效力
1、甲方对乙方的经销授权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无违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合同附件,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年月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外商标如何应对国内抢注商标?
国外商标应对国内抢注商标,可以遵循一类商品意见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避免自己的商标的权利受到侵害,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工商的总局发布的删表公告,如果又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可不可以做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可不可以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可以亲自在我国人民或者应诉,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但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1、这是因为,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本国,不能延伸于国外。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外国律师参加非本国的诉讼活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问题。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是不允许外国律师在本国执行律师职务的,否则,无异于让外国律师干预本国的司法审判。
2、另外,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目的在于求得律师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外国律师对地国的法律是不熟悉的,委托非地国的律师,往往无助于案件的解决。委托中国律师,不排斥外国当事人委托其本国公民或者其他国家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不排斥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该国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也不排斥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民事诉讼法对外国人聘请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授权委托书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文书,它表示委托人的行为由代理人行使,甚至代为处分实体权利,因此,授权委托书必须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没有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我国使领馆认证后,其效力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如果我国与该当事人所在国订有有关条约,该外国当事人履行了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其授权委托书也同样具有效力。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代理商抢注外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