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高XX开设赌场案中,朱建波律师的精彩辩护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20年7月,被告人高XX为“荣耀在线”赌博APP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级会员参与网络赌博,从下级会员投注中赚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经电子勘验检查,截止案发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XX共发展下级会员4489人,获利11193.99元,并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高XX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百余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对各类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接到高XX的委托后,朱建波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凭借对证据细节的高度敏感,发现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
朱建波律师提出,指控高XX发展4489名会员证据不足,不能以此认定其属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同时,他认为高XX不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实质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发展会员,应当按照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处理,但因违法所得数额不足定罪标准,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此外,朱建波律师还强调高XX系从犯、坦白、自愿退赃且系在校学生等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高XX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朱建波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辩护技巧,与公诉机关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朱建波律师关于指控高XX发展4489名会员证据不足以及高XX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辩护意见,但对朱建波律师提出的其他辩护意见基本予以采纳。法院认为,高XX虽在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但其对赌博网站的管理运作无决定权,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高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高XX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梁山县司法局对被告人高XX进行评估,调查结果为高XX符合社区矫正管理条件,适用社区矫正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高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高XX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193.99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朱建波律师在高XX开设赌场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朱建波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极致、适度勇敢、高度智慧”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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