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子兴是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成绩斐然。他办理的刑事相关案件达8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颇高。在一些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他能快速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在建筑工程领域,他承办了众多案件,成功为施工方或劳务公司追回工程款,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0件,尤其在买卖合同纠纷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交通事故和婚姻纠纷等领域,他也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先来看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控,四名被告人结伙通过向上游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走账的方式,截留卡内资金非法获利。其中,委托人甲、乙被指控参与银行卡收买、资金监控及挂失提现等全过程。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委托人甲、乙家属分别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争取从轻处罚。
案件难点在于,检察机关初步认定共同犯罪均需承担同等责任,且起诉书中部分事实认定存在偏差。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全面阅卷工作,逐一对案件中的书证、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进行梳理核实。他制定了“精准定性无异议,聚焦量刑情节全力争取从轻”的辩护策略。首先,细致甄别主从犯地位,精准界定罪责大小。通过对比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发现委托人甲、乙虽参与犯罪过程,但并非犯意的发起者和核心组织者。其次,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强化辩护依据。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再次,精准反驳不实指控,厘清案件事实。针对起诉书中部分事实认定偏差,通过比对证据,成功推动法院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定。最后,庭审中精准发力,有效传递辩护观点。围绕辩护要点,条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得到庭审合议庭的重视。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甲、乙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同时综合考量二人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作出从轻处罚判决。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下限,二被告人的处罚均得到合理优化,当事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与前一案例不同,下面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难点在于厘清犯罪数额争议和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未获得两家知名家纺企业商标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从他人处购进假冒该两家企业注册商标的毛巾,通过其经营的百货店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提出针对性质证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合理降低罪责评价,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如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杨子兴律师展现出了独特的价值。在证据组织方面,他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全面挖掘从轻情节,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法律适用上,他能够准确地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相结合,为被告人争取到合理的量刑。在谈判时机选择上,虽然这两起案件主要是在庭审中进行辩护,但他在庭审中能够抓住关键时机,有效传递辩护观点,得到了合议庭的重视。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证据规则越来越注重细节和准确性,法院在裁判时也更加注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杨子兴律师能够紧跟司法实践的趋势,为当事人提供更有效的辩护。
杨子兴律师凭借高效、精细、策略灵活的职业特质,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繁琐的建筑工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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