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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因与被告感情破裂,在离婚、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无法协商一致,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在起诉时,原告对于能否顺利实现自己解除婚姻关系、取得三名子女抚养权并获得核心车辆财产所有权的诉求,心里并没有底,案件陷入了僵持的不利局面。
这时,来自河南洛阳的曹方律师接受了委托。2023年开始执业的曹方,在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战经验。他接手案件后,首先与原告深入沟通,全面梳理双方婚姻状况、子女成长细节及共同财产明细,明确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案件受理后,曹方律师第一时间研判案情,发现双方对离婚无实质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认为具备调解结案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曹方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阐述原告抚养子女的优势条件,结合子女实际成长情况,向被告释明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原则。同时,就夫妻共同车辆的归属及分割,提出合理方案并出具相关依据。
针对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曹方律师提前为原告制定沟通策略,既坚定维护原告核心权益,又兼顾调解效率。他多次协助原告与被告进行理性沟通,逐步化解双方的矛盾。
最终,在曹方律师的专业推动下,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三名子女均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归原告所有;双方无其他争执。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调解协议经各方确认后即刻生效。曹方律师帮助原告实现了从起诉时的迷茫到最终达成理想调解结果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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