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XX与林XX的健康权纠纷一案备受关注。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便投身各类案件的处理中。此次她作为被告林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到这场健康权纠纷的诉讼中。
执业至今,薛怡雯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4件。她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等。这些丰富的经历让她在面对各类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
案件中,某年某月某日凌晨,原告周XX与被告林XX因清扫门口积水问题发生争执,进而互相殴打。事故发生后,原告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若干天,花费了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健康权,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若XX,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诉讼过程中,原告还变更了请求金额。
薛怡雯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细节。她深知在健康权纠纷中,责任的划分和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对双方做的询问笔录,结合司法鉴定结果,她发现原告对纠纷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在庭审中,薛怡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地阐述了被告林XX不应承担全部责任的观点。她指出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法院最终认为原、被告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原告自行承担某%的责任,被告承担某%的责任。法院依法认定了原告的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但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
薛怡雯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被告林XX合理减轻了责任,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她作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业内也获得了诸多认可。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彰显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为她的执业生涯增添了亮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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