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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厘清多家公司交替用工的劳动关系主体,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奖励假权利不因返岗而丧失、生育津贴差额应予补足。
曾海彬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详细查阅了冯女士的工作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材料,收集了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产假权益的相关证据。在仲裁过程中,他清晰地指出公司《员工手册》中约定产假90天低于法定标准,应属无效。同时,他强调冯女士返岗并不意味着放弃奖励假,公司理应支付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且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平均工资时,公司需补足差额部分。
经过曾海彬律师的努力,仲裁委最终认定冯女士与第一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关于未足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但在产假待遇方面,支持了冯女士的诉求。第一被申请人需一次性支付冯女士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以及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合计近3万元,驳回了冯女士的其他仲裁请求。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劳动纠纷时,首先需要保留好能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同时,要了解自身权益,对于公司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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