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赢得官司,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李鉴春律师,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出身,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2009年转行成为一名律师。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也维持了决定。此案虽胜诉,但整个过程双方都承受了巨大压力,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劝导其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这起案件各方都较为满意,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熊X行为动机,梳理其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