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月刚律师执业第10年时,遇到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件。被不起诉人廖某是一家网络信息技术公司的法人,2016年起,同案人蔡某就将服务器交给廖某托管做网站,廖某并不清楚具体用途。2019年7月至12月间,蔡某等人未经《永恒之塔》游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私自运营相关私服游戏并获利。8月,蔡某告知廖某有人因开设私服被抓,廖某要求其关闭游戏,蔡某照做,但因托管费未到期,廖某未关闭服务器。此时,廖某才知道蔡某开的是私服。后来蔡某继续转托管费,廖某未再追问服务器是否仍用于开设私服,还将服务器委托给其他公司托管赚取差价。
案发后,廖某于2020年4月1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18.41万元。经查明,廖某在视为明知后收取的托管费与交给其他公司的托管费差额为18.41万元。
在梳理证据链时,刘月刚律师详细分析案情,发现廖某具有初犯、从犯、自首、认罪认罚,违法所得已退缴、现实表现良好等情节。他认为廖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并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廖某不起诉,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刘月刚律师长期认为,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对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不足是常见的高频漏洞。很多人在提供服务时,没有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行为是否合法,从而陷入法律风险。
在另一起非法经营案中,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于某1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卷烟并销售,获利三千余元。2019年5月至8月,于某1让于某2帮忙收购卷烟销售,二人共获利四千余元。2019年8月16日,二人被抓获归案。他们的亲属退缴了非法获利并预缴了罚金。法院审理后,于某1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于某2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还有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曾某自2014年9月起,以购买网络黄金的方式加入相关推广系统,后继续发展会员。经司法会计鉴定,她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提现163万余元。2017年6月3日,曾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0万元。刘月刚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曾某系自首、积极退缴非法所得、体弱多病且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等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这些意见,鉴于曾某属从犯,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提供服务、参与经营还是加入某些组织,都需要保持警惕,了解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从事各类业务活动前,仔细审查合作对象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避免因疏忽而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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