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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离世,家属因企业未缴纳社保,提起仲裁要求企业赔偿医疗待遇损失。仲裁委认为企业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无效,且企业与家属签署的补偿协议未包含医疗待遇损失,最终裁决企业赔偿员工家属医疗待遇损失199532.78元。面对这一不利判决,企业陷入困境,此时,他们找到了来自广东珠海的郑捷峰律师。
2022年开始执业的郑捷峰,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等民事法律事务方面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郑捷峰仔细研究了仲裁委的裁决依据和相关证据。他发现,虽然仲裁委认定放弃缴纳社保约定无效,但企业与家属签署的《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家属在签署协议时应该对自身权益有一定的认知。
郑捷峰从协议的签订背景、条款内容以及家属的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家属在签署协议时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且协议中虽未明确提及医疗待遇损失,但从整体协议的目的和公平原则来看,家属不应再额外主张高额的医疗待遇损失。在二审过程中,郑捷峰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郑捷峰的辩护意见,驳回了员工家属要求企业赔偿医疗待遇损失的诉求。原本企业面临近20万元的赔偿,在郑捷峰律师的努力下,成功避免了这笔高额赔偿,企业也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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