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甘肃省陇西县,周X、吴X、郑X、冯X、魏X五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检察院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X曾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前科,系累犯,其行为不仅导致多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使得周X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和社会舆论压力。在此困境下,周X委托了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为其辩护。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起在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执业,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了涉案被告人,查获了作案工具电子设备,提取到涉案公民个人信息五百余条及资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朱红亮律师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的她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案件侦查阶段,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展,对获取的证据进行初步分析,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以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及赔礼道歉的责任。朱红亮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发挥其在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经验,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的指控重点和证据情况。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对涉案信息数量、信息类型、涉案工具提供主体等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准备在庭审中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
案件审理中,朱红亮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她结合周X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如累犯等情况,提出合理的量刑辩护建议。在庭审过程中,她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为周X争取合法权益。朱红亮律师长期扎根基层法律服务,熟悉定西及陇西本地司法环境与办案惯例,这使得她能够更好地应对庭审中的各种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吴X、郑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且处罚金,冯X、魏X被判处有期徒刑数月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追缴未退缴的违法所得;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支付损害赔偿金七万九千一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朱红亮律师在长期庭审实战与纠纷调处中,打磨出成熟的办案思路与娴熟的争议解决技巧,她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以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是值得信赖与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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