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是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毕晓娜律师代理的是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即省级代理商。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对于证明自身已完成委托事务、平台停运责任不在己方的关键证据缺失。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为了补强证据,她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己方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强调平台停运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毕晓娜律师则回应,双方签订的《产品(服务)购买协议》系委托合同,己方仅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已按约完成工作,委托事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平台运营风险与己方无关。案涉平台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三方《X代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己方违约导致。同时,一审存在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程序严重违法。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成功避免了十万损失。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精准分析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指出一审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的方法论。通过全面梳理证据,找到关键证据来证明己方观点,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诉求,从而实现了案件的翻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