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许XX与内蒙古XX福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陷入了一场定金合同纠纷。许XX于2012年向XX公司支付了50万XX的诚意金,获得XX福城A类金卡会员卡,本期望能享受7.5折选铺优惠购买商铺,然而XX公司所承诺的商铺一直未能开工建设。许XX自2013年签订《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后,就一直要求XX公司返还诚意金。
一审时,许XX起诉要求XX公司返还诚意金及相应利息,XX公司则提出反诉。一审法院虽认可XX公司应退还诚意金,但对利息起算时间和利率的认定引发了许XX的不满。许XX遂提起上诉,此时,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0件的刘昊东律师介入此案。
刘昊东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查阅《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他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法学本科,现正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刘昊东律师深知,合同条款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在过往承办的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就凭借对合同的深入研究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在审查过程中,刘昊东律师逐字逐句比对申请书的条款。他发现,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对退款时间及相应利息部分并未明确约定,但实际上申请书第三条明确规定:“认购后如想放弃会员资格其所缴纳的诚意金将于交款6个月后由XX福城按规定连本带息(月利息1%的利息)给予退还。退还之后,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这一关键条款成为扭转局面的重要证据。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刘昊东律师确定了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利息的法律路径。他作为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知在法律适用上要精准无误。在二审中,许XX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刘昊东律师进一步结合该证据,证明许XX一直向XX公司主张权利,XX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诚意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刘昊东律师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固定合同中的关键信息,再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凭借专业的诉讼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切实减损止损,实现合法诉求。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许XX的部分上诉请求,变更了一审判决中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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