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孙XX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旦被认定有罪并判刑,孙XX将留下刑事犯罪记录,这会对其工作、生活产生长期不利影响,如可能失去现有的工作,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诸多限制。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孙XX委托其担任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山东大学的教育背景,迅速投入工作。他依法完成了案卷材料查阅、当事人会见沟通等工作。曾在众多案件中积累的实务经验,让他能全面吃透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精准梳理出案件的核心辩护要点。他明确意识到,虽然孙XX的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但存在从轻从宽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
王永强律师结合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大量实战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本案具体的辩护要点。他指出,孙XX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同时本次犯罪情节轻微,血液乙醇含量刚超出醉驾定罪标准,无造成交通事故、无抗拒检查、无违法犯罪前科等任何从重处罚情节,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这些要点的精准提炼,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围绕上述辩护要点,王永强律师以其务实高效的执业风格,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他多次与案件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阐述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最终,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孙XX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多项从轻、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永强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凭借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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