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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原告毛X与被告孟X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双方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两年、年付租金。租期届满后,被告未支付第二年租金,也未腾退房屋。原告多次催告无果,自行开门收房后发现被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堆放建筑垃圾,还造成家具损毁。被告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应诉。
赵月亮律师接手本案后,对案件证据产生怀疑。他怀疑被告违约的事实缺乏有力证据支撑。为了查证,律师逐页翻阅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用荧光笔标记出涉及租金催告、被告承诺付款等关键内容。随后,律师又将聊天记录与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对比,制作了《证据对比表》。经过查证,律师发现微信聊天记录清晰显示被告明确知晓租金支付时间却未履行,构成违约。
赵月亮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该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和整理,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推动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要诉请。
法院认定被告违约,支持合同解除,被告需支付租金及损失共计12000元,酌定赔偿房屋结构破坏及垃圾清运费用2000元,若不能返还餐桌则赔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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