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贵州省瓮安县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中,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的婚姻纠纷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原告曾于2022年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却被驳回,此后双方长期分居,2025年原告委托刘俊宏律师再次提起诉讼。
刘俊宏律师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1年公司法务经验、3年刑事检察经验以及2年执业律师经验。这样丰富多元的履历,使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专业能力。在这起离婚案件中,他的专业素养得到了充分体现。
接受委托后,刘俊宏律师迅速制定了清晰的办案思路。他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收集、整理了一系列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复印件、首次离婚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流动人口居住信息、子女预防接种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等。这些证据看似琐碎,但每一项都有着重要的证明作用。他在企业担任法务期间积累的合同审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经验,让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长期分居事实的重要性。
2025年4月9日,案件由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并于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刘俊宏律师就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发表了代理意见。他指出原被告经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已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这一观点的提出,得益于他在检察机关工作时对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全流程的熟悉,使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
对于原告自愿承担子女抚养费并主张每月支付300元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这一点,刘俊宏律师结合原告的实际经济状况进行了充分论证。而针对被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他凭借在民商事领域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的经验,仅认可部分共同财产,对部分债务的真实性和共同性提出异议。
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刘俊宏律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逐一发表质证意见,对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充分论证,对被告提交的部分债务证据提出异议,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法院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贷款证明等证据,他也能就该部分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发表专业意见,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刘俊宏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作出了一审判决。虽然在子女抚养费的金额上未完全达到原告的诉求,但整体上保障了原告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刘俊宏律师通过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运用,在这场离婚诉讼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也再次展现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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