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投资合作和民间借贷是常见的经济活动,但一旦出现纠纷,往往让当事人焦头烂额。王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她与郭某、唐某达成口头协议,出资22万元占新设公司10%股份,然而投资后却未被登记为股东,公司还被擅自承包给他人。王女士为了讨回自己的投资款,找到了张腾林律师。
张腾林律师是法学研究生,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上万件案件,在刑事和婚姻继承领域尤为专精。面对王女士的案件,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一审阶段,张腾林律师围绕核心诉讼请求,精心收集并提交了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把把钥匙,清晰地打开了案件的真相之门,证明了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女士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而郭某、唐某的行为剥夺了王女士的股东权利,导致其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张腾林律师的意见,支持了王女士的核心诉请。
然而,郭某、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张腾林律师丝毫没有松懈。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种种上诉理由,她逐一进行专业抗辩。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她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女士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张腾林律师深刻把握民法典中合同解除的法定要件,始终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一核心争议点展开诉讼代理工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郭某、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王女士成功追回了出资款及利息。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张腾林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她的专业能力。四原告认为王某某生前向被告鹿女士的转账系借款,多次要求返还未果后诉至法院。鹿女士委托张腾林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张腾林律师从案件接办之初就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庭审中,她首先提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抗辩意见,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从程序上反驳原告诉请。同时,她围绕“案涉款项为投资款”的核心抗辩意见,全面收集、整理并提交了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针对原告提交的所谓“用途说明”,她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进行有力质证。张腾林律师深刻把握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核心要件,紧扣“借贷合意”这一原告举证的薄弱点,明确指出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驳回了四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鹿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张腾林律师秉持着“秉法而立,持正而行”“以专业护权益,以敬畏守初心”等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张腾林
执业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0802
服务地区:北京
执业理念:秉法而立,持正而行;以专业护权益,以敬畏守初心;法理为基,情理为度,不负所托;执法律之尺,量公正之度;专业立身,诚信执业,捍卫正义
擅长法律领域:刑事、民事、合同、公司、工程、金融、婚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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