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贵州遵义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某XX工程公司招用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不慎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造成颈6-7骨折脱位并脊髓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一级,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该工程公司为项目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约定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万元、每人医疗费限额6万元,一级伤残按100%比例赔付。因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将案涉保险的诉讼权、受益权转让给伤者。伤者与保险公司的核心争议在于:
一是伤者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付;二是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还是按伤者实际损失赔付;三是医疗费赔付的具体金额及依据。
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贵州遵义地区。接手案件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及条款作为突破口。该保单及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签订于工程公司投保时,内容包含了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人医疗费限额以及一级伤残按100%比例赔付等约定,同时存在前后矛盾的表述,既约定按被保险人经济赔偿责任赔付,又明确按伤残等级比例及约定限额计算伤残赔偿金。
罗心艳律师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其医事法的教育背景使其在处理涉及人身伤害的保险纠纷时,能更好地理解伤情鉴定等专业内容;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面对复杂的保险合同条款和争议焦点时,能够准确把握关键问题,这与本案中需要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解读和对伤者权益进行主张的需求相匹配。
罗心艳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这得益于她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承办300余起案件让她对各类案件的证据梳理轻车熟路。在梳理过程中,她发现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前后矛盾的疑点。随后,她对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票据等进行比对,调查伤者的实际损失情况。案件立案后,在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提交了相关证据以支持伤者的诉求。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一是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二是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医疗费16846.96元;三是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伤者预交的多余受理费依法予以退还。罗心艳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代理意见,为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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