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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东莞,被告人A伙同他人流窜作案,以“免费加工黄金首饰”为幌子,专门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盗窃,盗取黄金饰品数十克,涉案价值近两万元。由于属于多次盗窃、数额较大,且侵害弱势群体,按照常规法院会酌情从重处罚。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在广东东莞执业,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在刑事辩护中,他熟悉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与证据规则,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寻找突破口,这些能力背景与本案需要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和量刑关键的需求相匹配。
李晖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将目光锁定在退赔和谅解相关证据上。这些证据是在案件侦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以书面的谅解书和退赔凭证形式存在,内容包含了被告人A全额退赔全部被害人损失、逐一赔礼道歉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的相关情况。
接案后,李晖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A,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这也是他在执业多年中处理刑事案件的常规操作。在会见过程中,他发现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能较小这一疑点。随后,他仔细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这一动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擅长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的能力。经过比对,进一步确定了被告人A在团伙中参与程度低的情况。之后,李晖律师申请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告人A的坦白情节。同时,他提交了被告人A全额退赔、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无前科等证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综合考量从轻与从重情节,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在结案前,李晖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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