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陈XX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杨XX等人多次催讨剩余工程款无果,遂将某建筑公司及项目发包人某开成公司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后,杨XX等人不服,委托律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时,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谁是陈XX的实际合同相对方,以及发包人某开成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
在这起复杂的工程款纠纷再审案件中,王伟栋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王伟栋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于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福建厦门,特别是湖里区和思明区。他在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核心领域深耕多年,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其中不乏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王伟栋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始终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他还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
面对这起再审案件,王伟栋精准把握再审焦点。在事实复杂、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下,他没有纠缠于工程款数额等次要问题,而是将争议焦点锁定在“实际合同相对方”的认定上,为再审改判指明了方向。他有效运用证据链重构法律事实,系统梳理并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证据,如由发包人员工签字的合同、会议记录、验收文件等,成功地将发包人某开成公司从“名义发包人”还原为“实际合同相对方”,打破了原审法院对合同主体的认定。
此外,王伟栋还利用类案裁判规则,提交了同类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主张“同案同判”。虽然再审法院的改判依据并非完全依赖于此,但此举有效引导了合议庭对争议焦点中法律适用统一性的关注,增强了再审申请的说服力。
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改判由发包人某开成公司直接向杨XX等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王伟栋律师通过再审程序,帮助已故实际施工人的家属,绕过了已丧失偿付能力或缺乏履约意愿的中间主体,直接向有财产支付能力的发包人主张权利,最终实现了债权的有效清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王伟栋律师在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时,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有效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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