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理的司法舞台上,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对辩护律师提出了极高的挑战,而李学清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底蕴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妥某拨开了迷雾。
李学清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也已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这样的履历使他熟知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在这起案件中,他的这些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这与他长期深耕刑事领域,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定位核心矛盾点的能力紧密相关。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在这个过程中,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这一做法源于他对刑事程序各阶段关键节点的熟知,知道如何在恰当的时机采取有效的辩护策略。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李学清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他还能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同时,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人权,也节约司法资源。
李学清构建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也为案件的成功起到了重要作用。资深律师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各层次协同高效,确保每个案件都能获得与之匹配的专业资源。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李学清以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守护了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展现了一位资深刑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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