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工作的基本要求
1、刑事抗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通过刑事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2、对刑事抗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依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公正开展刑事抗诉工作,不受任何干预,防止滥用抗诉权或者怠于行使抗诉权。
——准确。案件质量是刑事抗诉工作的生命线。要精细化审 查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刑事抗诉的条件和标准,确保刑事抗诉案件质量。
——及时。增强时限意识,严格遵守办理刑事抗诉案件期限的规定,对符合抗诉条件和标准的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突出监督重点,加强矛盾化解,注重刑事政策在抗诉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实现抗诉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抗诉的情形
3、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方面确有下列错误,导致定罪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刑事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与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一致的;
(2)认定的事实与裁判结论有矛盾的;
(3)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在采信证据方面确有下列错误,导致定罪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刑事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确实的;
(2)据以定案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或者所证明的案 件事实与裁判结论之间缺乏必然联系的;
(3)据以定案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而未被排除的;
(4)不应当排除的证据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或者不予采信的;
(5 )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
(6)因被告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而不釆纳依法收集并经庭 审质证为合法、有效的其他证据,判决无罪或者改变事实认定的;
(7)经审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或者改变事实认定的。
5、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有下列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定罪错误,即对案件事实进行评判时发生错误。主要包括: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混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造成罪刑不相适应,或者在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
综上所述,最高检的刑事诉讼抗诉意见的内容有刑事抗诉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刑事抗诉的情形,有一些刑事案件有时会有一些裁判的错误,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刑事抗诉的方式,对有错误裁判的案件进行纠正。人民检察院对于司法工作是公平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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