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女方与男方经人介绍订立婚约后,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最终没能登记结婚。男方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可男方仍不依不饶。
女方最初自己找对方协商,试图解决问题,然而对方态度强硬,协商毫无进展。她又咨询朋友,朋友也只是给出一些宽泛的建议,并没有实际帮助。网上查资料也让她越看越迷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女方感到无助时,经人介绍找到了胡增亮律师。胡增亮律师接手后,首先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他主张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
接着,胡增亮律师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然后,他主张原告存在过错,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要求全额返还。最后,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
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驳回了原告要求返还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的诉求,仅判决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最终,女方成功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经济损失。结案后,她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对未来也多了几分信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