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恋爱关系中,财物往来是常见之事,但当恋爱关系终止,这些财物的性质和归属便容易引发纠纷。本案中的女方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男方以结婚目的转账及赠金饰为由,要求女方返还财物并承担诉讼费用,女方在面对这样的法律难题时,委托了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代理此案。
李珂律师,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法学本科,拥有11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他专职从事法律工作,还是乡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尤其在婚姻家庭等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亲力亲为。
面对此案,李珂律师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工作。他深知准确区分恋爱期间普通情感赠与、附条件赠与与彩礼的法律边界是关键。在这个案件中,双方恋爱期间存在频繁相互转账、共同使用支付宝情侣小荷包用于日常开支,且互赠礼物、共同消费。李珂律师明确指出案涉款项与财物均为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及共同消费,并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或彩礼。
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李珂律师高效地梳理并提交了完整的抗辩证据。他提交了女方为男方购置物品、共同出游消费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互有经济往来。在庭审过程中,针对男方提交的私自录制、内容不完整的视频证据,李珂律师提出了严谨的质证意见。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否定了该视频证据构成法律上的返还自认。
李珂律师还结合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有力的抗辩。他主张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无法定撤销情形,恋爱结婚期待具有不确定性,分手风险应由双方自行承担。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专业和严谨,耐心倾听女方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为女方量身定制了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案涉转账及财物均属恋爱期间无偿赠与与共同消费,无附条件赠与约定,男方主张的返还合意证据不足,赠与完成后不得撤销,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李珂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女方免除了返还义务,避免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利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树立了专业、负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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