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王帅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让一个家庭陷入了悲痛。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交叉路口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路边行人,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行人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A垫付了1.8万元医疗费,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死者近亲属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系统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应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抗辩时,他也毫不含糊。针对被告二提出的“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王帅龙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合理界定了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桥梁处时,车辆单方面侧翻,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但发现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的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的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全面收集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关键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问题,他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提出的“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律师逐一回应,最终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他们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王帅龙律师的独特作用显著。他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应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抗辩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反驳,合理界定责任,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同时,他精准核算损失,让赔偿金额更加合理合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索赔案件,法院通常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对于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道路管理养护单位的责任认定,法院会考量其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若存在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两车碰撞导致行人死亡的复杂索赔,还是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的责任认定难题,王帅龙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的证据收集能力、精准的法律论证和有效的抗辩应对,为家属争取到合理的赔偿。他的优势在于专业、严谨、负责,能够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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