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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原告袁先生与被告黄先生因木制品加工合同产生纠纷,被告未按约支付加工费。被告出具了欠条,确认欠付30000元,并承诺于5月底前付清。之后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尚欠17000元未付。原告面临多次催款无果,且被告消极应诉的困境。
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的杨福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逐页审查欠条,仔细比对被告签名笔迹,发现签名与被告日常签名习惯一致,通过与被告过往文件签名进行验证,确定欠条真实性,这为后续主张欠款提供了有力证据。
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杨福律师锁定欠条出具日期和被告承诺付款日期,通过查看日历和相关记录验证日期准确性,明确被告违约时间,为确定违约责任提供依据。同时,杨福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的经验,调取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记录,发现双方关于加工款的沟通内容,进一步证实欠款事实。
杨福律师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在查证过程中,他申请调取当地气象数据,以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被告延迟付款的可能性。他还申请调查令调取被告公司的入库系统数据,发现被告已接收原告加工的木制柜台,且数量与欠条记载相符。调取出勤记录,确认原告加工工作的完成时间,形成完整证据链。最后,为防被告对欠条签名提出异议,杨福律师申请笔迹鉴定,再次确定欠条真实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全额支付17000元加工款,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为原告快速追回加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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