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子兴律师是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身兼聊城市委、市政府及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等多重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律师表现卓越。他成功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占比颇高,在众多案件中,总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例如在多起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深挖从宽情节、全力促成民事赔偿与谅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占比约50%,并熟悉公司法务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高效解决了许多复杂的合同纠纷。在建筑工程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办理了不少相关案件,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交通事故和婚姻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他同样有丰富实践,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接下来详细介绍杨子兴律师承办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典型案例。本案当事人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名下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某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从他人处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张某案发后内心极度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及法律后果均不了解,于是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全权处理刑事辩护工作。
此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相对充分,如何为张某争取从轻处罚是一大难题。其次,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要突破常规量刑建议并非易事。再者,张某虽有一些从轻情节,但需要准确把握和有效论证,才能得到法院认可。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并仔细查阅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本案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
针对本案案情,杨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法庭审理中,他提出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一是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二是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三是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四是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无任何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杨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其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后续缓刑适用奠定坚实基础。
在本案中,杨子兴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紧扣案件事实,准确把握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同时挖掘无犯罪前科、取保候审期间合规表现等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为缓刑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他不仅从法律层面进行辩护,还从实操角度引导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将认罪悔罪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的悔罪诚意。在法庭上,他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当事人的量刑情节和缓刑适用条件进行充分论证,最终获得法院的全部采纳。
在司法实践中,销售伪劣产品罪这类案件较为常见,对于此类案件,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案件细节,积极挖掘从轻、从宽情节,并通过实际行动体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是争取有利判决的关键。这对同行来说,提供了可借鉴的辩护思路和方法;对当事人而言,启示他们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要积极配合律师,主动悔罪,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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