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15年,委托人与其朋友合伙开设建筑材料加工厂,双方签订合伙协议并共同出资。因环保等因素,工厂经营两年后关闭。清算资产时,对方拒绝配合,委托人独自承担巨额债务。多年后,对方将委托人诉至法院,以投资款为借贷为由要求返还。此时,对方持有合伙时的出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而委托人面临无明确证据证明款项为投资款、对方坚称借贷关系的困境。
2020年执业的杨蕾律师接手此案,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74%。杨蕾律师首先对合伙协议进行逐字审查,发现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出资为合伙投资,且对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有详细约定,这一发现初步验证了投资关系,但对方可能会以协议未实际履行为由反驳。此发现让杨蕾律师确定了以协议为基础的辩护策略。
接着,杨蕾律师调取双方资金流向记录,锁定转账日期,发现对方转账时间与合伙协议签订时间高度吻合,进一步验证了投资款性质。这一证据增强了投资关系的可信度,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之后,杨蕾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工厂经营期间的支出凭证,发现多笔支出有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证明双方共同参与了工厂经营。这表明双方是基于合伙关系进行经营,而非借贷关系。
杨蕾律师还调取双方微信记录,其中有关于合伙事务讨论和工厂经营情况汇报的内容,进一步佐证了合伙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返还所谓的“借贷投资款”。执业多年,杨蕾律师担任全国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审查,在这起复杂的合伙纠纷案件中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