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1000万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中,原告黄XX称第三人朱XX怠于行使其对两被告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故而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到期债权。然而,被告指出原告主张的基础借贷债权不真实,借贷合同可能涉及高利转贷而失效;第三人也表示原告主张的1500万元未实际发生,且原告在其他法院案件已败诉,重复起诉应被驳回。案件中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各执一词,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面对这一复杂困局,2011年开始执业的密齐光律师介入此案。密齐光律师服务于山东青岛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10件,其中成功办理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强制执行案件。他一直秉承“人正业精、行稳致远”的执业理念,还荣获过2015年、2016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先进个人”称号,获评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优秀律师”。
密齐光律师首先对案件中的多头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他分析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以及第三人与两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对于原告提供的转账证据,XXXX公司提出质疑,密齐光律师则深入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他也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合同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理清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密齐光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合同条款到转账记录,逐一进行分析。
破局的关键在于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密齐光律师通过对各方证据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向法院指出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数额不确定,且第三人对被告是否享有债权亦不确定。最终,法院采纳了密齐光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不成立,驳回了原告黄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密齐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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