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石门县,P某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本以为开启了一段便捷的出行生活,然而,这辆车却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车辆不仅未能按时过户,还因原车主的债务问题被抵押权人拖走,P某陷入了钱车两空的困境。在这个关键时刻,P某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
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近10年,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执业多年来,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
在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20XX年X月X日,P某从被告X某处购买了一辆XX轿车,约定总价XXX元,同年X月完成过户。P某付清全部购车款后,X某却长期拒不办理过户。20XX年X月X日,该车因原车主未还清银行贷款、存在合法抵押,被抵押权人委托第三方拖走,P某彻底丧失车辆占有使用权,此时他才知晓车辆长期处于抵押状态,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被告X某抗辩,P某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购车时已知车辆未过户,请求驳回全部诉请。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解除、过错责任、款项返还展开了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
她首先固定关键事实,锁定根本违约。收集了买车合同、转账凭证、报警证明、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车辆被拖走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被告未解除抵押、未办理过户、交付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构成根本违约。接着,精准驳斥“解除权消灭”抗辩,明确提出P某知晓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合法有效。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清晰论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阐明车辆因抵押被拖走、无法过户、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X》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条件,P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同时,她客观面对车辆使用折旧,务实维权,尊重车辆实际使用事实,认可法院就使用折旧进行合理扣减,坚持以追回大部分购车款为核心目标。
最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买车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P某购车款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二手车交易法律专业功底,精准把握抵押车辆权利瑕疵、过户义务、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权起算点等裁判要点。她强势破解“解除权过期”陷阱,彻底推翻被告关键抗辩,为同类二手车纠纷树立了解除权认定规则。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委托人的损失,在车辆被拖走、钱车两空的困境下,帮助P某成功追回10万元,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其务实维权、追求结果最优的办案方式,以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实现核心款项全额追回,诉讼性价比极高。这起案件也成为了二手车交易维权的典型范例,为消费者购车被骗后的维权提供了经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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