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划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需举证证明债权人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二、包括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夫妻关系共存期间存在的债务问题,我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事先约定,否则不能判定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明确的解释说明。总而言之,对此债务事件还是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才能简单的处理事件。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67****0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56****289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25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65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新婚姻法夫妻间的义务有哪些?
1、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都有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3、夫妻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br/>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br/>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br/>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br/>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br/>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br/>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361浏览
婚姻夫妻债务新规
10w+浏览2024-02-24
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0w+浏览
婚姻家庭
2025新婚姻法夫妻债务
10w+浏览2024-11-11
新的婚姻法夫妻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婚姻期间欠债责权划分
10w+浏览2024-02-21
新婚姻法夫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你好,我老板和他老婆最近正在闹离婚,他妻子外边有人了,日子无法在继续生活在一起,关于离婚的债务请问,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br/>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br/>(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br/>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根据《婚姻法》解释<br/>(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做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br/>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br/>(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定,对“借款用途”的事实一般应由举债人承担举证责任,举债人不能举证的,由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该案中被上诉人周雪阳主张被上诉人应利惠向其借款69万元,提供了借条、汇款凭证为据,已完成了举证,但被上诉人周雪阳主张本案债务属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而被告邵红又予以否认,因此周雪阳就该事实主张相对于邵红而言尚未完成举证,即对该借款的“借款用途”的事实未能举证证明,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该案借款性质应确认为应利惠个人借款,不属被告应利惠与邵红夫妻共同债务。
1.5k浏览
最新规定夫妻双方债务划分
10w+浏览2023-09-16
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最新夫妻债务离婚怎么划分
10w+浏览2023-09-1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4****821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46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203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