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王与被告王、王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4年立案。原告提出多项诉请,包括要求被告王返还本金及利息、支付律师费等,被告王承担连带责任。然而,案件审理中出现了对原告不利的情况。约定月利息9900元明显超过法律允许上限,经核算借款本金调整为454879.6元;且最后一份《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后,原告提起诉讼时保证期间已届满,被告王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案件形势对原告极为不利。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浙江宁波的杨福律师手中。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宁波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已深耕多年,承办案件逾近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接手案件后,杨福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
针对被告提出的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杨福律师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他指出每笔借款都有其独立的借贷事实和法律关系,不应将已结清的借款与本案混淆。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避免了案件复杂化和当事人利益受损。
面对约定月息9900元明显超过法定上限的情况,杨福律师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利息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院经核算后支持了调整后的本金及利息,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虽因保证期间经过未能追究担保人责任,但杨福律师准确预判风险,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他围绕主债务人的还款责任,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有力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54879.6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18500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负担,原告仅负担521元。杨福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息及律师费47万余元,高效确认了债权,让原告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中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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