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闵某先后向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出借大额资金,并获得股票质押作为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对方未能如期还款,导致闵某自身对其资金方出现约2.45亿元的本金缺口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运转,闵某采取“拆东补西”“借新还旧”等方式短期高息拆借资金。2022年6月至8月期间,闵某在自身资产约700万元、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的情况下,以市场上真实存在的银行解质押业务为名,向被害人多次拆借资金。侦查机关认为,闵某在明知自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实资金状况,骗取被害人资金用于填补其他债务窟窿,涉嫌合同诈骗罪。
胡雨薇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已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在接手此案后,她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全面审查案件。她指出,闵某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均真实存在,并非虚构;闵某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始终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部分资金虽未严格用于约定业务,但最终通过其他渠道向被害人进行了偿还;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当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胡雨薇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精准抓住案件核心,围绕“非法占有目的”与“履约能力”展开辩护。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未能取得充分证据证明闵某在订立合同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亦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闵某不起诉。胡雨薇律师长期认为,在金融业务中,要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边界,避免将正常的商业风险错误地上升为刑事指控。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在进行资金拆借等金融活动时,要保持清晰的财务状况记录,确保资金用途明确,避免因资金周转问题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进行大额资金交易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评估交易的合法性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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