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让被告实业公司退还购房款等总计658913.32元。然而,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反直觉的判决结果背后,离不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蒋顺花律师的努力。蒋顺花自2012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她处理此案的隐秘前置条件。
在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关键阻碍。案件核心争议之一是被告是否构成逾期交房,合同是否达到解除条件。要察觉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对交房时间的影响,通常需要经历过类似受客观因素影响案件的全程推演。蒋顺花在过去十余年的执业生涯里,处理过大量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对各种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有着深入了解。她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且兴义市曾实施临时静默管理,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同时,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该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
另一个核心争议是规划变更是否构成原告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蒋顺花协助委托人整理核心证据,包括《延期交房告知书》《交房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证明规划变更已依法审批公示,且未涉及案涉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等核心要素,不影响使用功能。蒋顺花作为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以及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这样的职务身份让她在处理案件时更有底气和能力去收集和整理关键证据,为委托人构建严密的抗辩体系。
在另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同样充满挑战。案件核心争议之一是XX公司是否为案涉服务费的付款主体。蒋顺花律师团队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各项款项均由XX公司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XX公司的合同义务仅为接收设计成果、提出评审意见,并未约定XX公司需承担付款责任。多年处理合同类纠纷的经验,让蒋顺花能够精准地从合同条款中找到关键信息,明确提出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这一核心抗辩意见。
对于原告提出“XX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确认成果”的主张,蒋顺花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提出审核意见,并未放弃异议权。同时,她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案涉合同中部分设计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这体现了蒋顺花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够从法律层面准确辨析合同效力,明确责任划分。
这两起案件最终都取得了对委托人有利的判决结果。案子判了,但留下了一些痕迹。对于实业公司来说,这场官司让他们更加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会更加关注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以及规划变更的合法合规性。对于XX公司而言,也会在今后签订合同时更加谨慎地审查对方资质,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蒋顺花律师,也将带着这些案件的经验,继续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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