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XX纺织品公司与被告彭XX在2022年至2023年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各类布匹。原告完成交付义务后,被告却未能足额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3月20日,双方微信对账确认被告累计拖欠货款88,907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不仅分文未付,还逐渐失联。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在法律行业已经深耕多年。
俞国锋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此次接手案件后,他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失联,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面对这一难题,俞国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他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俞律师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在记录中,原告告知被告欠款金额88,907元后,被告未提出异议。俞律师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指出这种“沉默”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认可。在债权债务纠纷中,交易习惯是判断欠款事实的重要依据,俞律师对行业规则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准确运用这一规则来支持案件。
其次,因被告下落不明,俞律师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公告送达是在被告失联情况下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程序,俞律师熟练掌握这一程序,为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再者,俞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他准确指出双方最后对账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被告在对账后应及时支付欠款,逾期未付构成违约。这体现了俞律师对裁判口径的精准把握,知道在这类案件中如何合理主张利息。
同时,俞律师考虑到客户的维权成本,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这一主张体现了他对客户利益的全面维护。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尚欠货款88,907元,依法缺席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货款及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不仅为客户追回了货款,还获得了“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辛勤付出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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