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行政协议履行纠纷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行政复议决定合法性存疑、行政机关义务界定不清以及赔偿请求关联性难确定等痛点。上饶的A某、B某夫妇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他们与C镇政府签订的宅基地征收补偿协议未能得到有效履行,行政复议也被驳回。此时,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郑智接手了此案。
程序违法抗辩
2025年开始执业的郑智,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丰富经验。他指出,D县政府将行政协议履行争议错误归类为“一般不履行法定职责”,忽视了原告通过信X持续主张权利的事实,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郑智强调,原告通过信X的方式持续主张权利,应视为“要求履职”,复议机关不应以形式要件缺失为由拒绝实体审查。这种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源于他在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研究和实践应用。
实体义务论证
郑智进一步强调,《补偿协议》中“安置土地放样”系C镇政府的主动义务,无需原告另行申请。而且C镇政府未告知证件到期程序,存在行政不作为。这一观点的提出,体现了郑智在处理行政协议纠纷时,对合同条款和行政机关义务的精准把握。他在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的办案经验,让他能够从合同约定和行政行为的角度,准确分析案件的关键问题。
证据组织
为了证明C镇政府未履行核心义务,且所谓“村民阻拦”与事实不符,郑智组织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补偿协议》、“三证”、信X答复、安置地现场照片等。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充分展示了郑智严谨务实的职业素养。他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运用,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最终,法院认定D县政府以“未提交书面申请”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并责令D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行政协议履行争议进行实体审查并重新作出决定。虽然原告的赔偿请求因与被诉复议决定无直接因果关系未得到支持,但郑智在本案中成功解决了行政复议决定合法性的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体权益救济的机会。在江西上饶,像郑智这样的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