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原告从被告公司离职后,被告公司因被起诉却一直未变更相关工商信息,这使得原告面临着因被告公司债务而被限制高消费的风险。
在此情况下,王伟栋律师介入了此案。王伟栋是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自2018年开始在福建厦门(核心服务湖里区、思明区)执业,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始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核心领域。
面对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即原告是否可以在未经被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诉讼主张涤除法人登记,王伟栋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应当与公司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但原告与被告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具备对内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的能力和条件。其次,王伟栋律师认为原告与被告公司之间应属于特殊委托关系,特定条件下可依法予以解除。原告已向被告公司提出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双方的委托关系终止。最后,王伟栋强调,原告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并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但被告公司至今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怠于履行涤除工商登记义务,已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承担潜在的法律风险,既不便于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也不利于保护公司相关债权人利益。
在王伟栋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司在XX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工商登记的涤除事项。然而,被告公司并未配合,王伟栋律师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工商局成功涤除了原告的上述工商登记事项。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王伟栋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他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精细化打磨,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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