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20年,投资者王某某起诉天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天某公司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为虚假陈述,以及王某某投资损失与该行为有无因果关系。天某公司以行为属中性为由进行抗辩,王某某面临举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的困境。
接手此案的徐晓律师,2006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他首先仔细审查大连证监局对天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决定书详细列举了天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通过向证监局咨询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为证明天某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提供了关键证据,确定了后续诉讼的基础方向。徐晓律师时就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文件,此次他逐笔比对王某某的股票交易记录,发现王某某购买股票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至揭露日之前,且揭露日后卖出或持有产生亏损,通过向证券公司调取交易流水进行验证,明确了王某某损失可能与虚假陈述有关,进一步完善了索赔依据。
身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的徐晓,还对同期市场数据进行分析,调取大盘指数和同行业板块走势,发现天某公司股价走势与市场整体情况背离,通过专业金融数据库验证数据可靠性,这加强了损失与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