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某,这位来自四川省泸州市的个体工商户,因在20XX年X月左右,未经“白xx康”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生产该品牌酒瓶盖26000个,非法获利8840元,于20XX年X月XX日主动到XX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次日被取保候审。之后,案件由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至X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当时,余某面临着被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利局面,他的未来似乎被阴云笼罩。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陕西渭南的王敏利律师手中。王敏利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执业9年,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敏利律师全面介入案件。他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与余某深入沟通,详细了解生产环节、获利情况以及余某在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王敏利律师认为,余某虽未经许可生产注册商标标识,但其主观恶性较小,违法所得数额有限,且具备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多个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为此,王敏利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他重点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当事人悔罪态度诚恳等角度,论证对余某作不起诉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王敏利律师积极协助余某完成违法所得退缴工作,为其争取到检察机关的从宽处理机会。
经过王敏利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与书面汇报,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是,XX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余某虽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但鉴于他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所有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余某不起诉。在王敏利律师的专业辩护下,余某成功免于刑事追责,迎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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