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南宁的法律界,班兆然律师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自2023年开始执业,她就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她的客户涵盖了普通民众、企业等不同类型,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曾经有一起网络名誉权侵权案,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为插足其感情。被告为发泄情绪,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原告隐私信息,持续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辱骂原告,还对原告作品发表恶意评论,引发网络围观与骚扰,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严重受扰,被告同时还提起反诉主张原告侵害其名誉权。班兆然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首先全面固定被告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班兆然律师依据民法典明确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生效为原则,指出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同时,她区分私人争执与公开侵权,证明原告仅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最终围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律师费提出明确诉讼主张并抗辩反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与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处理侵权案件时,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是关键。
另一起混同用工下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者权益追索案中,劳动者于2023年8月27日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至2024年3月4日,用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后双方解除用工关系。劳动者先以餐饮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随后起诉至法院。班兆然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经营地址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突破主体抗辩。其次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再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追索加班工资。同时结合离职证据调整诉求,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以主张经济补偿,最终论证主体注销后的责任承继问题,确保劳动者权益可落地执行。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存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919.54元、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759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班兆然律师处理这些案件时,通常会先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搜集相关证据,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纠纷时,她能够准确把握关键节点,灵活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还是婚姻家事案件,她都以专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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