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建伟律师自2012年起执业,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600件。此次,他作为司X某一审及二审诉讼代理人,处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中,原被告的争议焦点在于收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投资款。最初,司X某掌握的证据有被告出具的《收条》、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及相关视频。被告当场出具的《收条》,明确载明收到款项并承诺于2025年3月底前归还。沟通记录和视频则能体现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然而,关键缺失证据在于如何有力反驳被告提出的款项为入股款、并非借款的主张。
顾建伟律师介入后,进行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在一审中,他提交《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明确、款项已实际交付,被告负有按期还款义务。二审时,被告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案涉款项系转交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顾建伟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应:《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证据链完整;被告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被告应当按期返还。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质证认为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是投资款。顾建伟律师则依据证据规则,通过对《收条》内容的分析,以及沟通记录和视频的印证,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顾建伟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20万元。二审法院全面采信顾建伟律师意见,对一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顾建伟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精准定性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有力破解上诉理由的方法论。他结合收条内容与证据规则,准确将案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核心要件,组织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二审中逐条驳斥上诉人的抗辩,清晰区分代收款项与借款还款的法律边界,最终帮助原告全额追回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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