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省宜宾市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杨X面临着沉重的刑罚困境。一审法院认定杨X、林X、赵X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判处杨X有期徒刑八年。这一判决让杨X及其家人陷入了绝望,他们迫切需要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杨X争取公正的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四川宜宾贾超颖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还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他秉持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在接手杨X的案件后,贾超颖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了一审的判决书和相关证据,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上诉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对本案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同时,杨X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行为,所起作用较小。并且,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较轻刑罚。
贾超颖律师深知,在刑事辩护中,精准的策略和充分的证据是关键。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在上诉过程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能够充分了解并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心理状态,在与杨X及其家人沟通时,给予他们安慰和信心,让他们积极配合案件的处理。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但杨X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X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上诉策略,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贾超颖律师不仅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数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类型案件上经验丰富。他还曾获得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并且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在当地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形象。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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