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子的问题在于,多家关联公司交替用工,社保缴纳主体也不统一,很难确定冯女士与哪家公司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而且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产假90天,与法定标准不符,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曾海彬律师深知,要为冯女士争取权益,必须厘清劳动关系主体,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等问题。
曾海彬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首先走访了冯女士工作过的各个公司,收集相关的工作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资料。同时,他还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案件寻找有力的支撑。他花了大量时间梳理时间线,比对不同公司与冯女士的用工关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这些工作,他逐渐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经过一番努力,公司开始松动,愿意就产假待遇问题进行协商。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曾海彬律师运用证据比对和庭审抗辩等手段,在仲裁庭上据理力争。他指出公司《员工手册》约定的产假低于法定标准无效,冯女士返岗不视为放弃奖励假,公司应支付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且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平均工资,公司应补足差额部分。最终,仲裁委采纳了曾律师的观点,裁决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冯女士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一次性支付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曾律师帮冯女士争取到了近3万元的赔偿,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曾海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黄先生因邻里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持木棍击打被害人致重伤二级。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索赔47602.16元。曾海彬律师提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一方存在激化矛盾行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剔除无证据、无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曾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理损失18792.16元,大幅降低了民事赔偿责任。
在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何先生驾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曾海彬律师全程主导辩护,指导何先生自首、固定到案经过,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谈判,促成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他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轻微等法定/酌定从宽理由,最终成功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何先生保留了无犯罪记录。
曾海彬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负责的办案风格。他相信,再复杂的案件也怕“较真”两个字,较真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对于陷入纠纷的当事人而言,找到一个像曾海彬律师这样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案件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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