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的法律纠纷中,管辖权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案中,上诉人饶X因不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提起上诉,主张借款担保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要求将案件移送至该地法院审理。被上诉人单世中面临着管辖权变更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和诉讼成本增加等困境。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福州苏湖城律师接受委托,为单世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福州苏湖城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20载。他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同时还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如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其执业理念是“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这也贯穿于他处理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
苏湖城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他深知管辖权问题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证据支持。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了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湖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强调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约定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应为有效。
在面对上诉人饶X主张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的情况时,苏湖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因为在法律实践中,没有证据支持的主张是难以得到法院认可的。苏湖城律师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推敲,确保每一个观点都有坚实的法律依据。
苏湖城律师不仅在实务中经验丰富,在教育与学术领域也颇有建树。他受聘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刑事类)质量评审专家。这些经历使他能够站在更专业的角度看待案件,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苏湖城律师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向法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强调被上诉人单世中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而上诉人饶X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实际签订地在台江区,其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苏湖城律师的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苏湖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成功解决了这起民间借贷管辖权争议案件。他的执业事迹曾受到多家媒体的专访报道,这些报道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中的专业精神和突出实绩。他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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