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杨XX长期居住于泰国,被告李XX长期居住于美国,二人是跨国婚姻,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均在泰国出生。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两国,缺乏有效沟通,夫妻感情逐渐破裂。杨XX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确认两名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让被告支付合理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杨XX认为,自己长期在泰国生活,两名婚生子也随其在泰国居住、就学,为了孩子的稳定成长,自己应该获得抚养权,被告经济条件优越,应支付高额抚养费,同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尤其是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
被告李XX未明确表达诉求,但在调解过程中,对于抚养费标准和房产分割存在不同意见。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陈昆伟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原被告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泰国的生活就学凭证、被告经济收入证明(结合其海外资产及收入情况)、福建晋江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等。这些证据显示,两名婚生子长期在泰国生活,被告经济条件优越,而福建晋江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X,子女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两名婚生子长期随原告在泰国生活,维持现有生活环境对其成长更有利,所以抚养权应归原告。对于抚养费,结合泰国当地生活、教育成本以及被告的经济实力,每人每月25000元的抚养费是合理的。在财产分割方面,考虑到原告及子女的生活需求,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所有,既能保障原告及子女的长期生活稳定,也符合公平原则。
最终判决结果
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被告李XX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本案由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跨国婚姻中,涉及离婚、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时,要提前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意收集和保存与财产、子女生活等相关的证据。遇到纠纷时,优先考虑通过调解解决,既能减少双方的矛盾,也能降低对子女的影响。
结尾
这场跨国离婚案最终以原告获得高额抚养费和房产而圆满解决,既高效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又充分保障了原告及两名婚生子的合法权益。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办超百余件案件,深厚的法学功底(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跨国离婚问题时格外从容。他精准掌握跨国离婚诉讼的法定流程,高效处理司法文书跨国送达、证据跨国核实等复杂问题,还立足“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专业沟通技巧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未成年人公益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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