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原告因被告私刻公章,导致自身陷入多起合同纠纷,承担了支付租赁费、工程款、货款等义务,产生巨额经济损失。此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二被告诉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在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面临着诸多棘手的问题。被告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包括诉讼时效已过、原告自身缺乏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存在过错等,试图以此逃避责任。同时,原告部分诉求如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主张的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面对这些难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介入了此案。王世奇2023年开始在河南漯河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多个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和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他始终秉持“用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的执业理念。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王世奇律师首先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问题,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指出原告于2020年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已隐含保护其民事权利,报案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这一观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对于被告辩称原告缺乏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存在过错,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的观点,王世奇律师通过梳理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及刑事判决书,确定二被告对造成原告损失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且刑事判决书对因果关系已作出认定,成功让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这一辩称意见。
在原告部分诉求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王世奇律师虽然未能帮助原告完全实现全部诉求,但在他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XXX元及利息。王世奇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原告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河南漯河的法律实务中,像王世奇律师这样专业且负责的律师,为众多企业和个人解决了法律难题,推动了当地法治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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