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秋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原告提交的租地合同、照片、承包证等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审查(duediligence,即尽职调查),查找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收集了裁定书、现场图片、生效判决书等证据,证明土地一直由他人使用,并非被告占有。
律师提出核心法律观点。原告主体不适格,其权属证据不足(privityofcontract,合同相对性);土地从未交付被告占有使用,原告主张被告占用土地缺乏因果关系(causation);原告提出的150000元损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举证不足,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3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刘某仅支付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律师费,避免了158500元的支出。判决已生效。
民间借贷纠纷58000元借款及费用全额追回
原告王某某、蔡XX委托庞秋萍律师起诉被告李某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8000元及利息、律师费、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若败诉,原告将损失借款本金及相关费用。
律师对电子借条、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duediligence),确定了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借贷事实。同时,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准备了充分的反驳依据。
律师认为,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签署电子借条后就应遵守约定,禁止反言(estoppel),不能以未收到本金为由否认借款生效。
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李某某返还借款本金58000元,支付借期内利息24元及逾期利息,支付原告律师费4500元、保险费1000元,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368元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支付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律师费,成功追回约64892元。判决已生效。
离婚纠纷12000元精神损失索赔被驳,获30000元彩礼返还
原告黄XX起诉被告黄XX离婚并主张12000元精神损失费,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彩礼38000元。若被告败诉,可能需支付精神损失费且无法拿回彩礼。
庞秋萍律师对婚姻情况、彩礼给付等事实进行了调查(duediligence),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原告主张精神损失缺乏因果关系(causation),被告要求返还彩礼有合理依据。
律师提出,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问题等为由主张精神损失,但未形成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以共同生活短暂、彩礼金额较高请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原告返还被告彩礼30000元,驳回原告要求支付120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被告支付了合理的律师费,避免了12000元支出并获得30000元彩礼返还。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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